近日,隆耀(天津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在其“链上小镇”APP上使用“腾讯视频”相关商标被法院认定侵权,同时法院查明该平台还存在盗播腾讯视频电视剧行为。
据悉,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腾讯享有的“腾讯视频”相关商标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,赔偿腾讯5000万元人民币。
判决书显示,原告诉称,被告未经许可,在其经营的“链上小镇”App的在线视频播放服务中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;被告实施的被诉侵权行为造成“腾讯视频”相关商标的混淆误认、腾讯视频App的用户流失、经济损失等损害,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害并产生不良影响。
经法院查明,隆耀公司是“链上小镇”App的开发者。隆耀公司在与涉案商标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了相同的标识,侵犯了腾讯数码公司、腾讯计算机公司以及腾讯科技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最终本案判决结果为:本判决生效之日起,隆耀(天津)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腾讯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、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、腾讯数码(天津)有限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;并赔偿后者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00万元等。